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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榴籽一家亲”中小学生同心营活动运营合作单位招募公告
时间: 2024-08-06 17:21  来源: 共青团汕头市委 发布机构:共青团汕头市委  【字体: 大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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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做好2024年“石榴籽一家亲”中小学生同心营活动,高质量完成该活动各项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4年“石榴籽一家亲”中小学生同心营活动运营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介绍

由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共同主办,广东相关地市、喀什、兵团第三师等团委及有关单位联合承办的“石榴籽一家亲”中小学生同心营活动于2022年发起。2022年的同心营活动获得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触电新闻、凤凰新闻、南方网、新快报、广东新闻联播等媒体宣传报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营造了加强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2024年将通过组织50-60名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伽师县以及兵团第三师的中小学生来粤交流,旨在让爱我中华和民族团结的种子在新与粤、闽三地青少年心中生根萌芽,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招募范围

汕头全市范围内有活动运营资质的单位。

三、招募条件

(一)有合作意向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意向单位条件:

1. 响应的意向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 响应的意向单位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意向单位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1谈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1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意向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运营业务;

(二)意向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意向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意向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意向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意向单位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即应具有旅游、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的许可项目以及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摄影服务、劳务服务等的一般项目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或者转包

、服务内容

按照《2024年“石榴籽一家亲”中小学生同心营活动方案》(可索取)涉及的所有工作,活动结束后2天内必须提供该活动涉及的所有费用结算单及相关票据。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活动圆满结束

六、费用计算

按照《2024年“石榴籽一家亲”中小学生同心营活动协议书》(可索取)中费用总额的税后金额,并按该协议规定分期于收到款项后2天内支付。

七、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填写申请表(附件1)及所需资料,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团市委组织部邮箱(邮箱附后);

(二)申请表格需附带营业执照

(三)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将收到面试邀请,未达成招募意向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通过初步审核的意向单位将被邀请到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现场考察,了解意向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

(五)现场考察合格的意向单位将与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正式成为2024年“石榴籽一家亲”中小学生同心营活动运营合作单位

八、其它事项   
    (一)在签订合同生效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若由于不可抗力等事项致使活动无法进行的,该项事项即予终止。

(二)请企业需于202489(星期五)下午53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无效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招募详情,请致电下方联系人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咨询。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对申请企业或组织进行综合评审,并将最终结果运营费用在汕头共青团官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13715880926(工作日早上83012:0014:3017:30)。

联系邮箱stqsn2008@163.com


附件:申请表

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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