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先后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和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自“权益岗”创建以来,潮阳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部署,全力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助促平安汕头建设,统筹社会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司法护航作用,不断创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模式,有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潮阳区人民法院专门成立“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院刑事审判庭、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等部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院“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抽调熟悉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员,组成少年审判合议庭,院庭长亲自负责本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确保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相统一。
二、立足职责,创建青少年权益大保护格局。潮阳区人民法院始终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落实“双重保护”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审理制度,大力提高非监禁刑适用率;落实指定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制度,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律师辩护全覆盖,共指定辩护律师达54人次;庭前做足社会调查,确保判决公平公正;推行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圆桌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两年来共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类型案件审判达65件次;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避免出现犯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受阻的情况;加强回访帮教,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工作,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悔过自新,顺利重返家庭、回归社会,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潮阳区人民法院选派审判业务一线人员,通过法制讲堂、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先后共派员参加开讲法制讲堂8场次,受教育未成年人约3万余人。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每周推发2至3期的审判工作动态或案例剖析;加强与市、区两级电视台的协作,先后挑选18宗典型案件录制为普法专题在电视台播报;编写的普法宣传素材有100多则被《南方+》《汕头日报》《汕头橄榄台》等主流媒体和上级机关刊载采用,有效提升了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接下来,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惩处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失足未成年人,强化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和矫治等工作,奋力推进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