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汕头市2022—2023年度“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选和四星章推荐工作的通知》(汕市团联〔2023〕30号)工作要求,经区(县)推荐、市级评审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示期三天。
如对2022—2023年度汕头市“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少工委办公室实名反馈,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电话:88272537 邮箱:xxb1009@163.com
附件:2022-2023年度汕头市“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个人(集体)公示名单
少先队汕头市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