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团字〔2017〕73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汕头市五星级志愿者
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各志愿者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挥志愿服务典型示范和导向作用,动员和组织更多的社会成员参与志愿服务,团市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汕头市五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为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月5日
二、认证范围
根据《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团市委将组织开展五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
三、认证条件
(一)志愿者已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实名注册。
(二)志愿者所归属的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已在“i志愿”系统登记并通过审核。
(三)时长统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29日。认证五星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年限须满2年,志愿者服务时数在“i志愿”系统或志愿服务队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登记达到1500小时以上。
(四)已给予认证的五星志愿者不再给予重复认证。
(五)具体认证标准参照《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认证流程
(一)市直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将申请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相关时数证明材料(“i志愿”系统上的志愿服务记录或志愿服务队开具证明材料)于2018年1月5日前提交团市委工农部进行认证。
(二)其他志愿服务组织将申请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相关时数证明材料(“i志愿”系统上的志愿服务记录或志愿服务队开具证明材料)提交组织所在的区(县)团委,各区(县)团委审核后于2018年1月5日前将已符合资质的名单材料(申请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团市委工农部进行认证。
(三)团市委经审核后将五星级志愿者认证名单公示于“汕头共青团”官网与“汕头青年”微信公众号,具体公示时间参照官网及公众号上公布的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开展汕头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是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志愿者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应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踊跃申报,并对志愿者的服务时数和个人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志愿者组织要认真、细致、严肃、及时地做好志愿者的服务时数统计和星级志愿者申报工作,确保报送的数据、证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如发现存在造假或时长不实等行为,一经查实,团市委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严肃追究。
联系人:肖佳娜
联系电话:88274131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