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汕头市少年宫建宫于1952年,1997年迁址与新成立的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实行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汕头市少年宫、共青团汕头市委团校三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是共青团汕头市委属下事业单位,是汕头市唯一建制的市级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大楼位于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32号,占地16.02亩,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已建主楼21层,配有电脑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钢琴室、美术教室、工艺教室、文化教室、舞蹈厅、电子阅览厅(图书馆)、展览馆、广场等教学活动场地两万多平方米,是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志性工程之一。
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共青团汕头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书画、表演、文体、器乐等各类少儿特长培训,少儿培训人数达20万多人次,精心组织庆“六·一”大型游园活动等各种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社会教育主题活动200多场。同时,组建了汕头市青少年交响乐团、汕头市少年宫少儿潮艺团、红领巾艺术团舞蹈队、武术队、拉丁舞队、合唱团、筝艺团、小提琴乐团等团队,活跃于各类文艺演出舞台,培养的学生在全国、省、市各类特长比赛中夺金捧银,为活跃青少年校外生活和推进我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做出了积极贡献。
1998年、1999年连续两年被汕头市委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评为“青少年教育先进基层集体”;
2000年被全国青少年宫协会推选为理事单位;
2002年被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等六部委命名为首批广东省“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
2003年被汕头市委精神文明办评为“精神文明示范窗口单位”;
2004年被团中央、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先进青少年宫”;
2003至2005年度“汕头市文明单位”称号;
2005年被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推选为常务理事单位;
2004至2006年连续三年荣获汕头市文艺奖组织奖;
2008年荣获汕头市文艺奖组织奖和汕头市“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优秀单位;
2012年再次被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推选为常委理事单位,被全国城区少年宫工作研究会增补为常务理事单位;
2014年被命名为“汕头市红领巾教育基地”;
2015年成为“广东省社会团体单位会员”;
2016年当选为广东省青少年宫协会副会长单位;
2017年被命名为“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2018年被命名为“全国少年儿童美术教育实践基地”;
2020年被命名为“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2021年成为我市首批“汕头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