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凝聚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平安汕头建设,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团市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3—2024年度汕头市“伙伴同行”青少年社区矫正项目承接机构。
一、项目周期
2023年9月—2024年8月
二、项目目标
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社会动员优势,结合共青团“社区青春行动”等工作,重点面向县域、乡镇、农村社区等重点区域,提升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是在广东省或汕头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含民办非企业范围(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
2.申报机构应满足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工作规范,社会信誉良好,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条件。
3.申报机构须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要的人员基础、资源基础、专业服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其它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所需的能力。
4.参与帮扶计划的机构须承诺在我市继续开展至少1年的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并为项目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
5.近两年参与我市各级团组织开展的青少年服务项目及司法社工类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申报时需附上相关事迹材料。
6.申报机构须入驻汕头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库。
四、申报要求
1.承接机构负责为项目配备2名专职人员,按照“专人专项”原则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工作。
2.承接机构负责按照《项目考核指标量化表》(附件1)要求推进工作,进行项目评估,做好项目整改,保障项目运营;根据汕头本地实际,创新开展特色服务,并形成汕头市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报告1份。
3.承接机构负责建立本地《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台账》、双月报工作情况等,于每个偶数月底报送至团省委,并抄送团市委及本片区珠三角帮扶机构,邮件标题为“月份+执行机构名称+双月报”。
五、申报材料
填写《2023-2024年度“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事迹材料、工作人员(含聘用专家)简介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于2023年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xxb1009@163.com),联系电话:88272537
六、评审结果
团市委将联合有关单位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汕头青年微信公众号和汕头共青团网站上予以公示。项目经费以2023-2024年度“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支持经费为标准,由团市委与承接机构签订项目协议予以明确。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所有。
附件:1.项目考核指标量化表
2.2023—2024年度“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