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汕头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更好地推动汕头志愿服务的发展,我委向社会公开遴选立法项目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汕头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立法项目
三、工作内容
在《汕头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起草过程中,为工作文件中的立法依据及表述提供审核把关服务。能较好完成立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文本修改,协助完成《汕头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对应的起草说明、注释稿等文件。
四、申请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法律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2、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熟悉国内和广东省法律法规,具备从事立法工作的相关技术专业力量。
4、不接受个人或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五、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我委将根据申请单位实力、相关业绩情况、经费预算等因素择优选定1家承办单位。遴选结果将在团市委官网予以公示。本项目经费预算为1万元整。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立法项目情况等)。
(二)根据项目内容要求,编制项目方案及其预算。
(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七、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报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舒敏 联系电话:0754-88291383
通信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7号楼1楼
电子邮箱:xdzdzx@126.com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